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阻燃電纜使用注意事項
返回列表 來(lai)源: 發布日期(qi): 2020.07.18

阻燃電纜,是指在規定試驗條件下,試樣被燃燒,在撤去試驗火源后,火焰的蔓延僅在限定范圍內,殘焰或殘灼在限定時間內能自行熄滅的電纜。

一、 同一通道中,不宜把非難燃電纜與難燃電纜并列配置。

二、 在外部火勢作用一定時間內需維持通電的下列場所或回路,明敷的電纜應實施耐火防護或選用具有耐火性的電纜。如消防、報警、應急照明、遮斷器作業直流電源和發電機組緊急停機的保全電源等重要回路;電腦監控、雙重化繼電保護、保安電源等雙回路合用同一通道未相互隔離時其中一個回路。

  三、電纜數量較少時,可用防火涂料、包帶加于電纜上或把電纜穿于耐火管。

同一通道中電纜較多時,宜敷設于耐火槽盒內,且對電力電纜宜用透氣型式,在無易燃粉塵的環境可用半封閉式,敷設在橋架上的電纜保護區段不長時,也可采用阻火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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